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2月17日讯
*ST兴业(600603)12月17日晚间公告,根据公司与浦发银行、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洲集团”)此前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等协议约定,公司已于12月13日向浦发银行偿还了第三期(最后一期)4000万元贷款本金。
至此,此前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等均已履行完毕,浦发银行对此出具了确认函,并同意免除公司对已归还的9000万元本金所对应的欠息的还款义务以及相关赔偿责任和义务。
该笔款项支付后,公司总计代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偿还了浦发银行债务9000万元,并已全额解除担保责任及赔偿责任。公司预计2013年度将因此获得债务重组收益约1.1亿元,该收益将对公司2013年度业绩有积极影响。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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