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是解决城镇化资金的关键

2013年12月17日 03:53  证券日报 
                  

  社会资本也可以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中来,采取多元化的融资方式,而不是单一地让政府出钱

  ■本报记者 徐 科

  刚刚闭幕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了推进城镇化的六项主要任务,其中提到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建立地方主体税种,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业内专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必然会要求财税改革的推进,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让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是解决城镇化资金问题的一大关键。

  “在新型城镇化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面临的事务倍增,新的职能也在不断增加,但是稳定地、制度性地获得财政资金的通道不够多元。”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表示,现在财税体制不能满足人口流动所提出的各种需求,包括对地方政府的财力需求和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所以造成基本公共服务在全国范围内的碎片化。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份,国家行政学院起草完成了一份关于城镇化的成本报告。报告称,从2013年到2020年这8年中,每年农民工市民化新增财政成本为2261.38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261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若将这1.6亿外出农民工一次性转成市民,至少新增财政支出1.8万亿元以上,将对我国的财政支出带来压力。

  关于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分摊,学界有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应归中央,保障性住房与就业归地方。瑞穗证劵亚洲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预计,未来符合“外部性大、信息处理相对简单、且符合整体相容”三原则的事权,将进一步上收中央管理。沈建光同时建议,倘若未来中央财政加大对中小城市、城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将推进户籍改革的成本因素考虑进去,就会使地方政府不再为推动户籍改革的“代价”过高而发愁。

  城镇化要靠地方政府去推进,还要解决地方政府的钱的来源问题。

  不少专家指出,要在融资方式上求突破,解决资金需求的大问题。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是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

  “城镇化不是完全的政府行为,应更多地凭借市场的力量来推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强调,社会资本也可以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中来,采取多元化的融资方式,而不是单一地让政府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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