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2月10日讯
永鼎股份(600105)12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70.6%的股权转让给永鼎集团。
鼎欣房产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于2013年10月28日办理完成,鼎欣房产70.6%股权的转让价格在评估值的基础上约定为人民币22750万元,扣除鼎欣房产股权价值评估基准日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亏损1100.22万元,公司已于2013年11月8日收到此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21649.77万元。
经投资者提醒及公司自查,公司与永鼎集团再次协商,永鼎集团表示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支持上市公司,决定鼎欣房产股权价值评估基准日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亏损1100.22万元由永鼎集团承担。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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