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孟群舒)中国证监会昨天公布 《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明确借壳上市审核需严格执行IPO上市标准,且不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
证监会表示,目前借壳上市条件低于IPO标准,投资者对绩差公司被借壳预期强烈,市场对绩差公司的炒作成风,内幕交易时有发生,绩差公司通过卖壳成为股市 “不死鸟”,难以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有利于遏制市场对绩差股的投机炒作,从根本上减少内幕交易的动机,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同时,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防止市场监管套利。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 赵晓辉刘开雄)30日,国务院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并发布了 《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表示将按照《指导意见》制定优先股试点管理的部门规章,并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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