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一笔中央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3905. 02万元,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收到新疆兵团农八师水利局、财务局文件"石水字【2013】239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红山嘴电厂增效扩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公司2013年度中央补助资金3905. 02万元,用于红山嘴电厂二、三、四、五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公司收到补助资金后,列入"递延收益"科目,并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核算。
二、对公司2013年度收入的影响
由于上述项目均未完工,因此对公司2013年度收入暂无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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