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根据基金合同有关基金申购费率调整的规定,自2013年5月29日起,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增加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415,基金简称:“华安深证300指数(LOF)”,场内简称:华安S300)、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416,基金简称:华安石油指数(QDII-LOF),场内简称:华安石油)、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417,基金简称“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华安300)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华安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和行业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特定申购费率情况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160415
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M<100万
1.20%
每笔500元
100万≤M<300万
0.80%
300万≤M<500万
0.40%
M≥500万
每笔1000元
160416
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M<100万
1.20%
每笔500元
100万≤M<300万
0.80%
300万≤M<500万
0.40%
M≥500万
每笔1000元
160417
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M<100万
1.20%
每笔500元
100万≤M<300万
0.80%
300万≤M<500万
0.40%
M≥500万
每笔1000元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 5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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