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提出,对平台贷款风险,继续执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政策
■本报记者 夏 青
近期,对地方政府债的担忧再度潮起。IMF、穆迪、惠誉及高盛等外资行纷纷表达对中国政府债务的担忧,尤其是地方政府债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微博](IMF)最新发布的《财政监督报告》指出,受2008年刺激计划影响,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加速发展,地方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或成为中国财政风险潜在源头,80%被调查的城市称会以销售土地来偿付债务。此前,消息称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控制地方平台贷款总量,不得新增融资平台贷款规模。这被普遍认为是,随着平台贷款集中到期压力加大,监管层再次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敲响警钟。
不仅如此,有业内人士还认为,这可能也是在对正在兴起的城镇化的“投资热”念“紧箍咒”。因为截至目前,不少地方城镇化建设开始,包括工、农、中、建、国开行在内的多家银行都相继出台了城镇化及配套建设相关的融资支持计划。
根据银监会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12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929亿元,同比上升64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95%,同比下降0.01个百分点。
近年来,商业银行按照监管要求,不断收缩平台贷款的规模。2012年年报显示,中行去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同比减少23亿元,农行同比减少48亿元,交行平台贷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8.49%。
实际上,近年来地方融资平台一直都是监管层防范风险的重点领域,始终没有放松。并且采取名单制,对全口径融资平台(包含退出类平台)按照“支持类、维持类、压缩类”进行信贷分类。
在2013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银监会明确提出,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是首要任务,特别注意严防信用违约风险。对平台贷款风险,继续执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政策,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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