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召开地址在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西端19号万钜国际大厦10楼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常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仙桃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5,000万元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偿还借款的需要,拟以本公司部分自有土地和房屋作抵押,向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5,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按央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20%(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公司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上述抵押物的明细如下:
房屋(土地)
所有权人
房屋(土地)面积
土地证号
账面原值
(万元)
账面净值
(万元)
色织厂织造车间土地
湖北迈亚
117,296.34
仙国用(2012)第4368号
2,205.17
1,896.65
色织厂织造车间厂房
湖北迈亚
16,638.67
龙华山字第CDJ200903058号
960.69
727.80
锅炉房
湖北迈亚
1,194.26
龙华山字第CDJ200908602号
169.96
126.06
空压站
湖北迈亚
454.74
龙华山字第CDJ200908601号
37.98
28.80
合计
/
135,584.01
/
3,373.80
2,779.31
上述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形。
以上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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