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02月25日(星期一)上午09:30(现场)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劲松大厦5D本公司)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建宇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人,代表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25,373,6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0%,其中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25,285,1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7%。出席现场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88,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审议了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全部议案,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现场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73,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73,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73,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73,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73,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373,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清伟律师、李志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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