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惩罚力度不足是主因
8月28日,宁波市中院开庭审理了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案,根据公安机关侦查,焦作健康元公司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连续采购地沟油,用于生产7-ACA(头孢类抗生素中间体)。
据公诉机关指控,焦作健康元是涉案地沟油企业的最大买家,近一半地沟油流向焦作健康元,其均价甚至比地沟油均价还低2000元/吨。
2010年初至2011年7月,河南惠康及其关联企业与焦作健康元签订购销合同,共销售1.62万吨地沟油,金额高达1.45亿元,平均售价8950元/吨。
然而,健康元事件曝光后,相关部门互相推脱责任。焦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否认健康元产品属于其监管范围。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则表示,健康元不属于药品生产企业,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不属于其监管范围。
点评:“地沟油”不仅上了餐桌,还用来制药,骇人听闻。用于救死扶伤的药品,却被加入了地沟油,企业为了追求利益,不顾商业道德,视民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
在一项关于为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的网络调查中,选择“惩罚力度不够”和“监管层执法不到位”的票数,都要高于选“企业利欲熏心,难以禁止”的票数。
不管是“毒胶囊”事件,还是“地沟油”事件,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究其根本,主要还在于目前我国监管存在盲区,建立系统完善的检测和监管机制很必要,这样才能让涉案企业无处可逃。(李春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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