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编号:2012-049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12月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2年12月11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孙景营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董事王芸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董事权利。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良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考核,公司2011年度的各项任务完成圆满,工作成绩突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薪酬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相关规定,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度的薪酬拟定为61.23万元;
2、公司总经理2011年度薪酬标准拟定为61.23万元;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人员薪酬,按照平均分配系数不高于总经理薪酬标准的75%确定后执行;
4、董事及高管人员2011年度薪酬按照实际任职时间享有。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加为曲江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曲江公司2012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继续提供为期一年,最高额度为19,000万元的担保。
由于今年以来市场情况逆转,曲江公司资金紧张。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同意曲江公司新增流动资金借款规模10000万元,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相应借款,由公司提供10000万元一年期的最高限额保证。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长期借款筹措项目资金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核准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煤炭储配项目的批复》(赣发改能源字〔2011〕2977号)批复,同意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九江市长江沿岸新建码头、配煤场、铁路专用线等3项工程。项目总投资121,599万元。资本金计划为37,000万元,其余项目资金通过借款筹措。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分行营业部同意给予储备中心10年期长期借款人民币叁亿元支持,用于项目建设。该借款事项已经储备中心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同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董事会同意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分行营业部申请10年期项目借款人民币叁亿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西煤业储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是公司实施做大做强煤炭加工物流产业的重要基础。为尽快占领市场,缩短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开拓期,江西煤业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开展煤炭贸易业务。为不挤占项目建设资金,储备中心拟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短期借款9700万元。董事会同意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储备中心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借款提供一年期9700万元最高限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加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4000万元,追加投资后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其持有100%股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加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4000万元,追加投资后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其持有100%股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2年12月27日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监)事会通过的有关议案。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http://www.sse.com.cn)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5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编号:2012-050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12月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12年12月11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国清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考核,公司2011年度的各项任务完成圆满,工作成绩突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薪酬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加为曲江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曲江公司新增流动资金借款规模10000万元,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相应借款,由公司提供10000万元一年期的最高限额保证,并提交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长期借款筹措项目资金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分行营业部申请10年期项目借款人民币叁亿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储备中心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借款提供一年期9700万元最高限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提交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加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4000万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加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4000万元。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编号:2012-051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最高限额保证金额1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9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由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为曲江公司2012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继续提供为期一年,最高额度为19,000万元的担保。
截止2012年10月末,曲江公司长短期借款余额总计为38,976.5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19,000万元、票据质押贷款3,000万元、长期贷款16,414万元、向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拆借资金562.5万元),其中,公司为曲江公司短期借款提供担保的实际余额为9,5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为曲江公司短期借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2,500万元,丰城矿务局为曲江公司长期借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414万元。
今年以来,由于煤炭市场发生逆转,曲江公司现金流紧张。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曲江公司在保持已批准的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基础上新增流动资金借款规模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由公司为其新增流动资金借款10000万元提供最高限额保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4月3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25,578.73万元;
4、注册地址:丰城市曲江镇;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煤炭采掘销售、煤炭精选加工、煤田勘探、煤层气开发利用;
7、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圣辉。
公司持有曲江公司90%的股权。
2011年12月31日,曲江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2,540万元,总负债为57,512万元,净资产为55,0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10%(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止至2012年10月31日,曲江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0,374万元,总负债为72,617万元,净资产为37,7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79%(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应按照曲江公司实际取得的贷款计算。主要担保内容拟为: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是否有反担保:曲江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金额:此项担保贷款合同项下的实际发生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它费用及相关经济损失之和。
反担保期限:贷款到期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曲江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今年以来,由于煤炭市场发生逆转,曲江公司现金流紧张。为满足曲江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更多地承担作为控股股东的责任,2012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为曲江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吴明辉先生、王芸女士、孙景营先生在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详细资料和听取公司董事会有关人员介绍后,经充分讨论,就公司追加为曲江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追加为控股子公司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周转。该项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要求,董事会关于担保的议案和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2)为满足曲江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保持其已批准的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基础上新增流动资金借款规模10000万元,并由公司为其相应增加10000万元的最高限额保证。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将只能低于批准的最高限额,担保事项财务风险仍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关于追加为曲江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4)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共计9笔,担保金额为23,200万元,担保情况如下:
1.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曲江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同意为其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度为19,000万元,为期一年的担保。公司实际为曲江公司已提供了3笔短期借款担保,担保余额共计9,500万元。
2.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为其 2012 年度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为期一年,最高额度为172,100 万元的担保。公司已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分公司提供了6笔短期借款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共计13,700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未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截止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已同意提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91,100万元,追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由公司为曲江公司提供1年期10000万元额度最高限额担保和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提供1年期9700万元借款最高限额保证担保后,公司已同意提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10,8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月1日(模拟计算)净资产的50.44%。无逾期贷款。
六、其他
授权及审批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七、报备文件
1、曲江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与曲江公司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编号:2012-052
安源煤业关于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最高限额保证金额9700万元;实际尚未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由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储备中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于2010年7月独家出资设立,注册地九江市庐山区新港镇,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2011年12月31日,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核准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煤炭储配项目的批复》(赣发改能源字〔2011〕2977号)批复,同意储备中心在九江市长江沿岸新建码头、配煤场、铁路专用线等3项工程。项目总投资121,599万元,已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2013年12月底以前建成投产。该项目是公司实施做大做强煤炭加工物流产业的重要基础,为尽快占领市场,缩短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开拓期,储备中心在项目建设同时开展煤炭贸易业务。为不挤占项目建设资金,储备中心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短期借款9700万元,江西煤业股东会审议同意为该借款提供一年期连带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保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0 年 7 月29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注册地址:九江市庐山区新港镇;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煤炭批发、零售,国内贸易,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润滑油、沥青、石油助剂、重油、渣油、燃料油销售。
7、公司法定代表人:钟爱和
截止至 2011 年 12月 31日,储备中心的资产总额为19,088万元,负债总额为13,733万元,净资产为5,3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9%(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012 年 10月 31日,储备中心的资产总额为60,074万元,负债总额为49,304万元,净资产为10,7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1%(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应按照储备中心实际取得的贷款计算。主要担保内容拟为:
担保金额:9,7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是否有反担保:储备中心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金额:此项担保贷款合同项下的实际发生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它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之和。
反担保期限:贷款到期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储备中心是江西煤业的全资子公司,该担保事项业经江西煤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帮助储备中心尽快占领市场,推动公司做大做强煤炭加工贸易产业战略,2012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于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吴明辉先生、王芸女士、孙景营先生在认真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详细资料和听取公司董事会有关人员介绍后,经充分讨论,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为储备中心向银行借款提供为期一年,最高限额9,7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江西煤业为其全资子公司储备中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用于其物流贸易业务。该项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要求,并经江西煤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该担保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2)目前,储备中心资产负债率偏高,主要是项目建设期资本金还处于陆续引进投入过程中。本次新增借款用于拓展煤炭加工物流业务,发展前景较好。作为江西煤业高度集权管理模式下的全资子公司,对其进行担保,财务风险仍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关于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已同意提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91,100万元,追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由公司为曲江公司提供1年期10000万元额度最高限额担保和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提供1年期9700万元借款最高限额保证担保后,公司已同意提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10,8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月1日(模拟计算)净资产的50.44%。无逾期贷款。
六、其他
授权及审批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七、报备文件
1、储备中心营业执照;
2、江西煤业与储备中心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编号:2012-053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追加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其追加投资4000万元,追加投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2012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情况
投资主体为安源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源煤业”),无其他投资主体加入。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经安源煤业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于2012年7月登记设立。
住所:南昌市丁公路745号
法人代表:李松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矿产品销售;对各类行业投资;国内贸易;对外贸易经营;仓储服务;房屋租赁;科学研究、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
四、追加投资的方式和金额
安源煤业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出资(追加)人民币4000万元,保持其对销售公司100%的股权。
五、追加投资原因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销售公司的设立,对于安源煤业理顺公司煤炭产品销售管理体制,加强煤炭销售集中统一管理,发挥煤炭产品集中销售优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煤炭加工贸易业务的不断扩大,壹仟万元的注册资金规模已经不能满足销售公司正常运营的需求。
追加销售公司的投资,对于增强其资本实力和筹融资能力有着重要积极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公司做大做强煤炭加工贸易战略。
六、投资风险分析
销售公司设立后将承接原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的业务和管理职能,大大降低了销售公司市场开拓等方面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编号:2012-05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追加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其追加投资4000万元,追加投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2012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情况
投资主体为安源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源煤业”),无其他投资主体加入。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经安源煤业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公司”)于2012年7月登记设立。
住所:南昌市丁公路745号
法人代表:李松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矿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仓储服务;对外贸易经营;货运代理;设备维修及租赁。
四、追加投资的方式和金额
安源煤业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出资(追加)人民币4000万元,保持其对销售公司100%的股权。
五、追加投资原因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供应公司的设立,对于加强安源煤业所属煤矿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理顺物资采购管理体制,保障煤矿生产经营物资供应,进一步降低物资采购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壹仟万元的注册资金规模已经不能满足供应公司正常运营的需求。
追加供应公司的投资,对于增强其资本实力和筹融资能力有着重要积极作用。
六、投资风险分析
供应公司设立后承接原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的业务和管理职能,大大降低了供应公司市场开拓等方面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编号:2012-055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定于2012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
3、 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公司17楼会议室;
4、 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20日(星期四);
5、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追加为曲江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2年12月12日刊载《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2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四、 会议登记
1、 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除上述证明外,还要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登记;个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2、登记时间: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
联系人:陈小冬钱蔚
邮编:330002
联系电话:0791-87151886 传真:0791-87151886
五、其它事项: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请予审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大会登记回执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理我单位(本人)出席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一、投票指示
序
号
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一、特别决议案
1
审议《关于追加为曲江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普通决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注: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二、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三、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本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会议登记日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及其续会结束。
六、其他委托权限:。
七、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登记表(回执)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收悉。兹登记参加贵公司此次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
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帐户卡号码: ;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股东签名
(盖章):
注:1、 2012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请于2012年12月21日办理登记手续。
2、 参加会议的人员或单位请填写此表进行登记,此表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股东及代理人请提供可证明持股情况的文件(法人股股东凭法人代表证明书、持股凭证、法人账户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登记,授权代理人还要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受托代理人还要凭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登记)。
4、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5、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会议登记日送达本公司证券部。
6、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30002
7、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0791-8715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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