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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加减法”成就监管新气象

2012年11月08日 03:58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侯捷宁

  “证监会推行的行政审批阳光化政策非常不错,我可以在证监会网站上查到全部在审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流程和进度,这样,我就不会到处打听公司并购重组消息了。”记者的一位股民朋友如此感叹。他认为,因道听途说来的消息导致亏钱,而并购重组也是内幕交易的高发区,透明化后,有助于投资者更理性的投资。

  事实上,简化并购重组行政审批,公开审核进度只是证监会在推进的行政审批阳光化的内容之一。10年来,证监会持续创新监管理念,坚持“加强监管,放松管制”。自200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至今,证监会已分六批累计取消136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前, 我国资本市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521件,这些制度规范构建起一整套与国际通行原则基本相符的法律框架、交易规则和监管体系。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裁判员”,中国证监会一直以来都在资本市场不断做着“加法”和“减法”,在“加减法”的背后,是证券业规范化程度的大幅提高,是资本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中国资本市场走出了一条“市场自我演进”与“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相结合的市场化发展道路。在每一个市场发展的转折点上,政策“加减法”的推动都起到了关键作用,正因为政策上未雨绸缪的安排,为资本市场的稳步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加法——多项政策护航

  10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由弱至强,走过了成熟市场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完成的历程,尽管经历了各种坎坷,但是,在政府和市场的共同推动下,中国资本市场规模不断壮大,制度不断完善、证券经营机构和投资者不断成熟,逐步成长为一个在法律制度、监管体系等方面与国际普遍公认原则相符的资本市场。

  2004年初发布的《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可以说是这10年中扭转乾坤、承上启下的一项最为重要的政策安排。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推出了一系列旨在完善市场基本制度和恢复市场功能的改革措施。始于2005年4月的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改革之一。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为“夯实”这一基石,证监会从2006年开展了旨在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上市公司治理、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专项活动,并成功打 赢了持续一年的“清欠攻坚战”。在这期间,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也得以发布,并启动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资产的试点,使市场化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企业整体上市显著增加。上市公司成为中国经济中最具有发展优势的群体,资本市场“晴雨表”的作用开始显现。

  与此同时,在充分尊重上市公司自主经营决策的前提下,鼓励、引导上市公司建立持续、清晰、透明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决策机制。强化现金分红信息披露要求,加大对未按承诺比例分红、长期不履行分红义务公司的监管约束,推动上市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近几年,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也不断增强。

  与10年前相比,证券公司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变化。2004年前后我国证

  券公司曾一度面临全行业风险集中爆发的生死存亡境地。经过3年综合治理,证券行业转危为安,并逐步开展了客户资产管理、直接投资、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一系列业务和产品创新。

  尤其是在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后,对证券行业提出了建设国际一流投资银行的宏伟目标,监管部门在大量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陆续推出多项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改革措施,例如修订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鼓励证券公司特色经营,提高专业服务能力。这将对进一步提升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摆脱靠天吃饭的现状,继而转向多元化、专业化发展阶段。

  打击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也是证监会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证监会集中各方力量依法查处了一大批内幕交易案件。虽然,经过这几年的严打,内幕交易高发、频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打击内幕交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证监会表示将继续把打击内幕交易作为稽查执法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则是这10年来资本市场的制度安排逐步迈向以“市场为导向”的又一标志性事件,改革进一步推动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

  发行审核制度的透明化、保荐制度的完善、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的不断市场化都标志着证券发行的市场化约束得到强化。同时,这些政策措施得到市场积极回应,政策效果正逐步显现,市场运行质量日趋改善。

  减法——取消下放行政审批

  证监会在政策方面不断做着“加法”的同时,行政审批的取消和下放也在不断做着“减法”。

  按照“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持续创新监管理念,证监会提出,证券业的监管主要是行为监管,不能依赖于一次性的准入门槛。要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尊重证券市场自身的运行规律,尊重证券市场参与者的市场主体地位。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自我调节、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策、社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都要取消行政审批。要通过弱化行政约束,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进一步激发市场的潜力和活力。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是证监会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之下的主动“出击”,方案设计充分考虑了当前证券业发展和监管的实际,和资本市场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要求。

  因此,当前,对行政许可适时作出必要调整,不仅有制度基础的保证,也符合当前证券业发展和监管的实际。在此基础上,证监会监管能力的提升,使部分审核项目的取消和下放,变得更加可行。当前,证监会日常监管手段和措施已逐渐成为行政许可的替代机制,取消或者简化部分行政许可后,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监管目的,实现同样监管效果。

  与此同时,为了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证监会还推行了审核阳光化。目前,证监会发行、机构、基金、期货、并购重组等行政许可项目审核进度均实现网上公开。 上述政策的实施,使此前一度存在的“审核过程不透明、审核标准不公开、审核周期长、审核件积压”的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证券机构频繁“跑会”的现象也得到彻底扭转。

  中国资本市场十年的发展中,市场参与者多元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对全社会群体

  关系的影响显著增加。因此,监管部门也要不断适应市场新的变化,不断重新“量体裁衣”,促进市场创新发展,做好“加法”,同时,针对市场机制相对健全之处,更多地“退一步”去做“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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