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报》记者 施路 陈彦芳
“在我看来,一份好的年报不应该是满足最低强制性标准的年报,而应该最大限度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9月24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张新民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专访时意味深长地谈到。借此次采访,他向我们阐述了“上市公司年报奖”评选的意义,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此次中国上市公司年报奖评选,是由《投资者报》与香港管理专业协会联合主办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此次评选活动的学术支持单位,该校副校长兼教授张新民则是此次评选的总评委。张新民教授常年专注于上市公司财务的研究。他认为,此次评选借鉴香港的经验,促进年报披露的完善,这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他还提出了上市公司好年报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
借鉴香港经验保护投资者
《投资者报》:你怎么看待这次评选的意义?
张新民:中国证券市场已发展20多年,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要融资的企业、监管机构、投资者等。其中企业融资和政府监管被市场关注较多。但是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则没有引起大家重视。
当然,我们可以看到监管机构有大量的文件,规定约束企业的行为试图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试图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比如在上市公司里面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等。
但是有一个重要方面被忽略了,那就是在企业年报的披露方面,有没有可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这方面我觉得香港的经验值得借鉴。
《投资者报》:香港有哪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张新民:我们发现,香港在过去一段时间对上市公司年报的质量进行了评选。这种评选尽管有香港自身的特点,但它的一些基本框架可以移植到中国大陆。在这种情况下,经历了大概20几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需要由原来关注企业的融资转向对投资者的进一步保护。我们对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的关注,就是促进管理层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好年报应具备三个条件
《投资者报》:很多上市公司年报以满足证监会要求为准,你认为一份好年报的标准是什么?
张新民:目前很多企业以满足最低的对外信息披露标准为目的。其实这只是满足了监管者的需要,而没有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这反映了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上市公司的一种傲慢,尤其在投资者面前的一种傲慢。
在我看来,一份好的年报不应该是满足最低强制性标准的年报,而应该最大限度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投资者报》:一份好年报应满足哪些具体条件?
张新民:我认为一份好年报需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个必须有全面性。所谓全面性就是年报必须披露企业的各个方面,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形成财务状况的历史,以及引领未来财务状况的未来发展战略等。第二是应该具有系统性。我们强调的系统就是要有重点,并将重点系统化地展示出来。第三个方面是年报应该引领投资者关注公司的投资价值。这种引领是指公司应指明其未来亮点和发展方向。
《投资者报》:对上市公司而言,一份好的年报给其自身带来哪些价值?
张新民:很多上市公司以满足最低强制性披露标准为目标,实际上在戏耍投资者的同时把自己也戏耍了。
我长期从事企业财务报表的研究,一些公司的业绩可能不太好,但是其信息披露得非常完整,如在香港上市的一些企业,他们的信息披露得相当不错,这会给投资者带来安全感和亲近感,这将有利于吸引投资者投资。实际上,好年报在满足投资者信息需要的同时,也满足了企业自身持续发展的需要。所以我觉得好的年报,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对企业构建一个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有帮助。
上市公司应主动提高年报质量
《投资者报》:我们本次评选对象包括260家公司的年报,你觉得这些公司年报的质量如何?
张新民:在我看来,中国上市公司年报的整体质量在逐渐地变好。但是仍有一点让人悲哀的是,这个变好不是由企业自身推动的,而是由监管机构不断提出要求来推动的。
换言之,在监管机构逐渐提出详尽的披露要求基础之上,中国大部分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也在逐渐变好。但是我认为,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上要求不高。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投资者报》:对于那些期望做出好年报,但目前做得比较普通的公司,你有什么建议?
张新民:我首先要对他们表示敬意,因为他们在考虑自身的发展的同时,也在考虑投资者的需要。
对于这些公司,我想提出三点忠告。首先千万不要忽视企业的财报或年报信息的准备者的素质。有些公司非常有名,但他的年度报告信息质量非常差,这主要源自年报提供者的素质不够高。因此,希望上市公司能提高这方面人员的素质。第二个忠告,是希望上市公司要认真学习有关的监管规定。第三点,上市公司要尽量多研究信息使用者的披露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需要。这样有利于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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