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建议,进一步扩大标的证券范围给予客户更多的选择
■本报记者 朱宝琛
随着转融通系列配套规则出齐,转融通试点业务也将正式开闸。日前,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发布实施三项细则,对转融通业务开展全过程的操作细节给予明确。
为防控风险,《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制定了明确的风险防控比例上下限:证金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降至100%时,暂停转融通业务,升至120%以上时可于次日恢复;单只转融通标的证券转融券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10%时,暂停其转融券业务;降至8%以下时可于次日恢复;单只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市值达到该证券总市值的15%时,暂停接受该证券作为担保证券;降至12%以下时可于次日恢复;单一证券公司转融通余额达到证金公司净资本的50%时,暂停向其出借资金或者证券;降至40%以下时可于次日恢复。
“现在说风险还为时尚早,因为只有运行才能知道市场的反应。”首创期货分析师于海霞表示,如10%的设定,如果是几家券商联合,那么就可以控制大部分筹码,所以设定5%、10%还是20%的意义不大。
于海霞同时表示,比较科学的做法是,根据股票的股本不同,设定不同的比例,“中石油10%需要的钱和一个小股票10%需要的钱是不一样的,可操控性也不一样,因此《业务规则》对不同个股的流通性和股本等个体化因素欠考虑。”
根据工作安排,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将先行启动转融资试点,转融券试点尚需进一步进行技术系统与业务组织方面的准备,将会在条件成熟时再择机推出。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称,转融券的技术准备要求确实要高一些,牵涉到的交易主体与法律关系要复杂一些。推出转融券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因为标的范围有限制,而且融券交易在各国信用交易中的比例都不大。
目前,两融的标的证券为287只。对此,一券商融资融券部负责人建议,可以考虑继续扩大标的证券范围,目前287只标的证券仅占两市A股的12%,建议进一步扩大标的证券范围,特别是融资标的范围,给予客户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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