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跳转到正文内容

春秋航空拉黑乘客:大多航空公司都有类似名单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7月20日讯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一些哈尔滨市民因为飞机延误向春秋航空公司索赔,结果被春秋航空列入“黑名单”。其中的一位刘女士近日发现,自己竟被列入了以后不予提供服务的“黑名单”,无法再购买春秋航空的机票。

  春秋航空昨日发表声明,对无奈推出“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深致歉意。春秋航空的声明称,春秋航空愧知能力不够,不管因何种原因,未能满足该航班所有旅客要求,推出“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是无奈之举。

  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张武安透露,作为中国第一家低成本航空公司,春秋航空于2005年5月向民航总局提交了“旅客服务差异”申请,其中包括不对航班延误进行赔偿。民航总局专门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后于2005年8月,作了同意批复。

  京华时报(微博)消息,记者从包括外航在内的多家航空公司了解到,几乎每个航空公司都有“不受欢迎旅客名单”,这些被“拉黑”的乘客可能曾发生过霸机罢乘,或影响机场、机上公共秩序等行为,但标准不一。此外,被“拉黑”的乘客也可能面临不能订票,不能选座位,或不能坐头等舱等待遇。

  北京市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会长董念清认为,黑名单并非凭空产生,对于严重威胁航空安全的行为应严格制止,“但是现实生活中,我们更需要明确三件事,一是把乘客列入黑名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二是由谁(什么机构)来认定谁进入黑名单,三是‘拉黑’应走怎样的程序”。他指出,现在黑名单的法律依据不明,认定者和执行者都是企业,这显然是有问题的。 民航管理部门关于春秋航空“差异化服务”的批复中指出,春秋航空可依据民航法和民航局指导意见自行决定服务差异,但“建议你公司既要考虑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要重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对此,专家认为,航空公司具有公共服务的义务,由公司自行设立“黑名单”具有随意性,即使航空公司是为了维护航班秩序,也需合法合规。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认为,此事件需从两方面看,一方面,航空公司建“黑名单”目前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做法确实不妥;但另一方面,航空公司也有苦衷,目前国家并没有相关规定,需要维持正常运行,也是迫不得已的措施。

分享到: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 新闻中俄否决安理会涉叙利亚决议草案
  • 体育林书豪亮相火箭 发布会规模为皮篷10倍
  • 娱乐麦当娜激情开唱 脱衣露底热辣调情(图)
  • 财经两部委:地方放松楼市调控立即纠正
  • 科技新iPad今日上市:货源足“黄牛”没戏
  • 博客千万元一根的老山参 鲁迅保姆多少月薪
  • 读书欺软怕硬:日本为何不敢向俄要北方四岛
  • 教育文科生困境:就业没“钱途”出国没“前途”
  • 育儿幼儿园伙食太差生活老师揭家丑 微博关注
  • 健康跟Ta学第3期:冬病夏治“三伏贴”
  • 女性罗雪娟:巨星要有个性 每克拉美钻商革新
  • 尚品大牌奥运服难逃中国造命运 好酒不坏秘密
  • 星座测试你会被谁征服 爱人能满足你吗
  • 收藏文物局去年三公支出663万 艺术品洗钱黑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