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代表人更换通知》,由于原保荐代表人王珩正在办理离职手续,西部证券指定张亮接替王珩继续履行剩余的持续督导责任,原保荐代表人王平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变。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平先生、张亮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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