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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4月12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2,767,8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0.90元;而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需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股个人股东和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10股派0.90元。)。
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12年4月13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1)折合港币兑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6月1日。
2、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5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6月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截止2012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12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2年6月5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489
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0*****584
卢炳强
五、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2年6月20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勇
电话:(0755)86013669
传真:(0755)8334836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20楼(518057)
七、备查文件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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