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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主席“代人受过” 京威股份退市危机解除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4日 10:02  大众证券报微博

  刚刚上市两个月的京威股份(002662)不久前被推向了退市边缘,原因既非业绩亏损,也非财务造假,而是公司高管王立华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正当很多投资者担心自己蒙受损失时,公司另一位高管“挺身而出”,通过辞职的方法巧妙化解了京威股份的退市危机。

  6300股引发的“闹剧”

  4月18日,京威股份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王立华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高管合法买卖股票本来无可厚非,但是由于京威股份原本的社会公众股占比正好是25%的政策底线,王立华增持的股数尽管不多,却导致公司股权分布违规而带来的退市风险。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高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计入社会公众股。到5月18日,京威股份如果未解决社会公众股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问题,将因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深交所将于5月21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在停牌一个月内,公司可以向深交所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具体方案及书面申请,经过同意,公司股票可以复牌,复牌之后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公司可能被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

  监事会主席辞职解危

  “高管失误,不能由公众股东来买单。”“发生这样的情况,说明公司董监高上市辅导不到位,公司内部控制不够完善。”京威股份突发退市危机,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很多股民在深交所互动易上给公司留言。

  5月11日,京威股份监事会主席周剑军因“工作时间不能保证”的原因递交辞呈。资料显示,周剑军任上海华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德”)董事长,并通过上海华德持有京威股份675万股。在京威股份的招股说明书中,周剑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间接持有的股份。

  京威股份表示,周剑军辞职之后,其间接持有的675万股将成为社会公众股,由此,公司股权分布问题将得到解决。

  “高管犯低级错误”

  京威股份的退市风险虽然有望解除,但是投资者心中还有很多疑问。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

  记者:社会公众股占比不能低于25%,这样的规定是我们国家特有的,还是国际上通行的?

  张远忠:对于社会公众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规定,国际上一直都有,据我所知,25%目前是国际通行的最低标准。

  记者:如果低于25%,公司会受到哪些危害?

  张远忠:由于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那么就要求一定数量的人来参与公司的管理,仅仅一小部分股东持股,公司的控制权就掌握在这一小部分人手中,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的事情就更容易发生,对公司的治理不利。

  记者:公司在上市之前,高管应该会接受一些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基本培训吧?

  张远忠:从理论上来说,他们应该懂得这些法律知识的,可能是由于疏忽,高管犯了一个低级错误。

  记者:按照常理,应该让犯错误的人去承担责任,但是京威股份却通过另一位高管周剑军的辞职来解决问题,这样的方案您认为合法合理吗?

  张远忠:公司为了避免自己的股票暂停上市,肯定要采取办法,如果因为6300股导致广大中小股东受损,并且向公司进行索赔,这样就得不偿失了,所以我认为这样的处理方法合法合理。由于高管持股有限售期,周剑军辞职之后就不受限售期的影响,通过转让股份来增加社会公众股的比例。

  记者 钱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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