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话题此文章为《广州日报》2011-12-05文章
日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低收入人群不适宜参与中国股票市场。”这段话的初衷或许是好意,股市有风险,郭主席不希望低收入者在残酷的“赌市”里赔上身家性命。但细想起来,郭主席此言值得商榷。
首先,党的政策明确提出要增加老百姓财产性收入,其中就包括股市中的投资收入。难道老百姓还要分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如果这样区分,有歧视低收入者之嫌。
其次,如果股市只适合高收入者投资,是否意味着高收入者能够赔得起,能赔得起的人才能投资中国股市?进而是否意味着中国股市不是投资场所而是赔钱场所呢?股市洗劫高收入者的财富就是应该的吗?
第三,如果股市具有投资功能和价值,无论收入高低都可以获得投资收入,为什么低收入者不能获得应有的投资收入呢?
无论是高收入还是低收入,都是中小投资者,都需要保护,管理层要做的是建好市场、管好市场,激励和约束上市公司定期分红,严打内幕交易和造假,遏制高价发行圈钱超募,使投资者有回报,而不是劝解低收入者不要投资股市。
总之,一句“低收入人群不适宜参与中国股票市场”或许显示出郭主席对改变股市圈钱市的现状以及保护中小投资者有点信心不足,我们期待着郭主席继续有所作为,使各种收入的老百姓都能在股市中收到与银行存款利息相当的长期回报而不是被洗劫。(石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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