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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5日 05:02  证券时报网

  (上接D1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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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称“华乐特”)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华乐特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是宁波安通林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安通林华翔”)和公主岭安通林华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公主岭安通林华翔”)向华乐特发生采购原材料交易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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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江铃华翔”)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江铃华翔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是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江铃华翔发生采购汽车零部件交易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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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与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华众”)发生采购货物关联交易

  与宁波华众发生的采购商品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玛克特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称“玛克特”)、宁波华翔汽车饰件限公司(以下称“宁波饰件”)向宁波华众采购相关半成品零部件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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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与宁波劳伦斯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劳伦斯”)发生采购关联交易

  与劳伦斯发生的采购商品关联交易,是“玛克特”、“华翔饰件”向劳伦斯委托加工采购半成品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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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与长春市华腾汽车塑料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春华腾”)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长春华腾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是公主岭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公主岭华翔”)向长春华腾发生采购原材料交易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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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与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进出口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进出口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进出口公司采购进口商品交易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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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交易金额主要为进口商品价款,依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将向本公司收取8%。的佣金。

  (二)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1、与长春佛吉亚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

  与长春佛吉亚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是长春华翔消声器与长春佛吉亚发生销售汽车零部件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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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与宁波华众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宁波华众发生的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翔饰件”、“玛克特“、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诗兰姆”)向宁波华众销售电镀件、真木、汽车饰条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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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上海智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智轩”)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上海智轩发生的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上海智轩销售零部件产品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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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与江铃华翔发生的销售关联交易

  与江铃华翔发生的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江铃华翔销售模具及零部件产品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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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与劳伦斯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劳伦斯发生的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是“玛克特”、“华翔饰件”向宁波劳伦斯销售产品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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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与长春市华腾汽车塑料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春华腾”)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长春华腾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是长春华腾向公主岭华翔销售模具交易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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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与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进出口公司”)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进出口公司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进出口公司进行出口销售商品交易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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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交易金额主要为出口商品价款,依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将向本公司收取8%。的佣金。

  (三)其他关联交易

  1、与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翔酒店”)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华翔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商务活动在象山西周华翔酒店产生餐饮住宿费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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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拓新电子“)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与拓新电子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上海办公场所产生的租赁费、水电费委托其代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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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成都华众发生的关联关联交易

  与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都华众)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是成都华众与成都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生厂房租赁费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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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与长春弗吉亚发生其他关联关联交易

  与长春弗吉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是长春弗吉亚给本公司提供计息借款以及该公司在长春华翔消声器办公地产生厂房租赁费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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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与江铃华翔发生其他关联关联交易

  与江铃华翔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是本公司与江铃集团公司给江铃华翔提供不计息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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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3年9月,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主营经营范围:塑料造粒及塑料制品制造,汽车模具等,主要产品为轿车内饰件,主要客户是一汽集团、江铃汽车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2,882万元,净资产为16,623.78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108,189万元,净利润为2,404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宁波华众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华众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2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诗兰姆、华翔饰件、玛克特与该公司之间销售商品的交易额1,2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500万元。

  (二)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长春工业经济开发区育民路2088号,法定代表人周辞美。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470.00万元,佛吉亚持有51%的股权,长春华翔消声器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经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审计: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7,873.94万元,净资产为50,136.71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190,357.65万元,净利润19,840.9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春佛吉亚是本公司持股93.12%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消声器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林福青先生、金良凯先生、监事杨军先生为长春佛吉亚董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辞美先生为宁波华翔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春佛吉亚与本公司、长春华翔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长春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2年,长春华翔与该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额22,0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18,000 万元,厂房租赁费用100万,该公司给本公司提供不计息借款预计6000万。

  (三)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150万欧元,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主营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设计和开发;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及后整理加工;汽车零部件制造。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699万元,净资产为5,754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11,440万元,净利润为2,17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乐特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乐特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2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安通林、公主岭安通林向该公司采购货物交易额4,000 万元。

  (四)宁波劳伦斯汽车装饰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4年2月,注册资本180万美元,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周辞美。主营经营范围:汽车车身、汽车零部件、复合材料制品制造。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2,478.35万元,净资产为35,347.20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27,193.18万元,净利润为681.4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09年12月,公司股东——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控股劳伦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劳伦斯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劳伦斯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2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玛克特、华翔饰件与该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额200万元,采购货物交易额500万元。

  (五)上海智轩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注册地:上海浦东新区1160号2幢A区,法定代表人张秀龙。主营经营范围:汽车附件、摩托车附件产品及其模具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52.47万元,净资产为356.99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2,291.41万元,净利润为165.15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智轩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上海智轩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该公司销售货物交易额600 万元。

  (六)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由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90%)与赖彩绒(股权10%)共同投资建造的度假休闲酒店,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法定代表人:赖彩绒。主营经营范围:餐饮、住宿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60.86万元,净资产为-461.56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1,711.42万元,净利润为-1.9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股东华翔集团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翔酒店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2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该公司提供服务涉及交易金额为250万元。

  (七)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注册地:浦东花木镇白杨路93号,法人代表周海云,主营业务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电子产品,仪表,仪器,五金件加工,模具设计,开发,制造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52.89万元,净资产为360.05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173.01万元,净利润为-2.94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翔拓新电子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上海的办公场发生租赁费、及所委托其代付水电费约为200万元。

  (八)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注册地南昌市昌南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林福青。主营经营范围:汽车内、外饰件、冲压件、零部件制造、销售。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924.59万元,净资产为7,268.43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22,063.98万元,净利润为1,343.72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铃华翔与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2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货物500万,销售商品1,000万,本公司向该公司提供不计息借款预计5,000万。

  (九)长春市华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注册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二十一路东,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主营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塑料造粒、塑料制品、模具的制造。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1,596.90万元,净资产为31,596.90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13,695万元,净利润为2,784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公司关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与公主岭华翔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长春华腾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2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货物交易金额为200万元,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为200万元。

  (十) 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注册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龙安路399号,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主营经营范围:塑料造粒及塑料制品制造;汽车、摩托车模具、夹具设计、制造;汽车制动器总成,组合仪表制造,装饰面料制造。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364.91万元,净资产为1,990.95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905万元,净利润为-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成都华众与成都华翔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2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厂房租赁费用300万元。

  (十一)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1984年6月,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法定代表人郑才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鉴于华翔集团近期受让进出口公司30%的股权,且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周辞美先生将出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依据相关规定,进出口公司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后,华翔集团占进出口公司30%的出资额,郑才玉为70%。进出口公司主营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是象山县唯一一家进出口“双便”企业,暨享有绿色通道(优先通关,优先退税),也是宁波市“政关”重点扶持50家进出口企业之一。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6,023.59万元,净资产为1,803.42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37,069.60万元,净利润为58.15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参股股东华翔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董事及法人代表周辞美先生是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12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交易金额10,000万元,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长春佛吉亚与长春华翔;宁波华乐特与宁波安通林、公主岭安通林;宁波华众与公司及玛克特、诗兰姆、华翔饰件;劳伦斯与玛克特、华翔饰件;长春华腾与公主岭华翔;成都华众与成都华翔之间的采购商品关联交易以协议价格进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之间采购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主要为进口商品价款和佣金,依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将收取8%。的佣金。

  长春弗吉亚与长春华翔;宁波华众与公司及玛克特、诗兰姆、华翔饰件;上海智轩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江铃华翔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翔酒店与玛克特、诗兰姆、华翔饰件、胜维德赫;南昌江铃与本公司;劳伦斯与玛克特、华翔饰件;长春华腾与公主岭华翔之间的销售货物关联交易均以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之间的销售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主要为出口商品和佣金,依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将收取8%。的佣金。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华翔酒店;公司与拓新电子发生关联交易以产品市场价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长春佛吉亚与长春华翔;宁波华众与本公司及玛克特、华翔饰件;上海智轩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华乐特与宁波安通林、公主岭安通林;劳伦斯与玛克特、华翔饰件;成都华众与成都华翔;长春华腾与公主岭华翔、长春华翔;华翔酒店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铃华翔与本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出口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 林福青先生、金良凯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与其参股子公司长春弗吉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长消厂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拆借资金以协议价进行交易,厂房租赁费用以协议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玛克特与宁波华众发生的日常交易是因产品专业优势互补的关系,进行采购和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公司资源。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玛克特、华翔饰件与劳伦斯,公主岭安通林与宁波华乐特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材料买卖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海智轩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配件产品出售, 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铃华翔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进行模具产品及汽车零部件销售,拆借资金以协议价进行交易,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主岭华翔与长春华腾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进行模具产品及汽车零部件销售,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成都华翔与成都华众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厂房租赁费用产生,交易以协议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华翔酒店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源于公司商务活动发生餐饮住宿费用,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向华翔拓新电子支付发生水电费用属日常开销,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的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按照惯例,进出口公司向委托单位收取8%。的佣金,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宁波华翔与关联方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六、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交易情况

  公司目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有16家,分别是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华翔汽车部件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米勒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玛克特汽车饰件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春华翔消声器有限公司、公主岭安通林华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宁波胜维德赫华翔汽车镜有限公司、宁波安通林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华翔汽车零部件研发有限公司、上海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都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主岭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扬州安通林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德国华翔汽车零部件系统公司。

  因为公司内部生产组织和工序流程的需要,存在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半成品的情况,所以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存在销售商品或者采购货物的交易。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需要参照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决定进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4 月25 日

  证券代码:002048证券简称:宁波华翔公告编号:2012-02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2012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15:00至2012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凡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其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 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受让长春华翔消声器4.4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18日、2012年5月21日,每日8:30—11:00、13:30—16:00;2012年5月22日8:30—11:00、13:30—1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白杨路1160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杜坤勇、韩铭扬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严一丹;联系电话:021-68949998-806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48;投票简称均为:华翔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 买卖方向为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

  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15:00至交2012年5月22日15:0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12年 月日

  附注:

  1、 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48证券简称:宁波华翔公告编号:2012-02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 下午15:00至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林福青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杜坤勇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金良凯先生、独立董事於树立先生、保荐代表人崔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8证券简称:宁波华翔公告编号:2012-02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06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2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5元,共计募集资金44,4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5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0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2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东方中汇会验〔2006〕2456号)。

  (2) 2010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微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88元,共计募集资金87,199.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21.8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5,077.38万元,已由主承销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77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06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0,705.8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1.87万元;201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02.11万元,201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2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3,50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6.1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当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2011年12月31日2006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 2010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7,440.1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2.34万元;201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658.80万元,201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8.1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6,098.9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40.48万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218.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正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2011年3月及2011年11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西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第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轿车仪表盘支架和前后保险杠支架生产线项目”由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注2:“内饰件总成东北生产基地项目”子公司——公主岭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

  注3:“年产15万套汽车高档复合内饰件(胡桃木)增资技改项目”由子公司——宁波玛克特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实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06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10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200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变更2010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2006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0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06年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4.2010年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

  附件1

  2006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1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10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1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变更200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1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4

  变更2010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1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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