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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投建码头 将获8400万元补贴

  ⊙记者 郭成林 ○编辑 邱江

   

  旗滨集团今日公告,4月16日,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公司与东山县交通局就共同建设码头协商一致,签署《关于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建设东山县3万吨级公用码头的协议》,建设漳州市港区城垵作业区2号泊位3万吨级公共码头。

  据公告,应由东山县交通局实施的与项目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由东山县交通局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补助资金8400万元,由漳州玻璃负责完成总投资4亿元的3万吨级码头建设。

  根据漳州玻璃公司的会计政策,该笔政府补贴将从3万吨级公用码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的二十年内分期计入损益。由此,旗滨集团预计本次收到的政府补贴款将对公司2014年度起的未来二十年经营期间的损益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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