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黄华镇
盾安环境今日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2012年4月13日与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定州市可再生能源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合作协议书》,计划投资额15亿人民币。
据了解,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自天津节能第一个可再生能源站建成并正式供热开始计算,运营期30年(不含建设期)。协议标的主要为在定州城区及周边投资建设再生能源供热站及配套管网,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城市污水废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站及配套管网,解决城市供暖问题。建设周期2012-2016年,分步分块建设,其中2012年完成建筑供热面积200万㎡,2015年完成建筑供热面积300万㎡,2016年完成其余可供热建筑面积。
公司表示,协议内具体项目投产开始产生收益,并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持续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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