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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的契约:IPO审核禁区,过半协议永沉海底,受伤的永远是小股东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9日 05:19  理财周报

  理财周报发行定价实验室、投行实验室研究员 慕白/文

   对赌协议,广泛运用在再融资、债券、兼并收购等等资本运作领域,但因为中国高速成长的IPO市场和特殊的制度约束,对赌协议似乎成了IPO领域,PE们的著名手段。

   私募股权融资中的“对赌协议”,按照字面意思来翻译,应该叫做“股权定价调整机制”(Value Adjustment Mechanism)更为准确。经过中国人的意译,这是一个舶来品变得充满了火药味。

   对赌协议的本质并非是“赌”,而是一种估值方法,这有着本质的区别。

   “赌”是非此即彼,水火不容的零和游戏,而对赌协议却远非如此,常常的结果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双赢,或者双输。

   排除难以落地的阴谋论,投融资双方的对赌协议的终极目标都是项目的成功,而非执行对赌协议。

   现在中国的PE(尤其是VC市场),对赌协议已经相当普遍,一度几乎达到了七八成的地步,只是随着近两年PE机构的过度膨胀,议价能力的削弱,对赌协议的占比有所下降,但至少一半项目仍然若隐若现的都存在有各种花样的对赌方式。

  中国式对赌

   严格来说,中国资本市场的对赌协议的套利设计模式还是初级阶段,总体来说,对赌的方式不多,包括:股权对赌、现金对赌、优先权对赌、股权回购对赌等等。

   中国监管层对拟上市公司存在的PE对赌协议问题非常敏感,在创业板开板之后,曾作为核心问题几次三番组织讨论,但结果并没有解除管制。

   在上会之前须对PE对赌协议进行清理;具体而言,上市时间对赌、股权对赌协议、业绩对赌协议、董事会一票否决权安排、企业清算优先受偿协议等五类PE对赌协议已成为IPO审核的禁区。

   一级市场的对赌机制的缺乏(或被压抑),与二级市场的对赌机制的缺乏,共同构成了中国股市巨大的上游(大股东、PE、大小非)蚕食机制和IPO三高泡沫。只有极端性的市场才能适当纠正这一机制,但是极端的熊市现象,某种程度上又是这一机制疯狂的必然产物,就如同2011年的创业板大暴跌一般。

   证监会禁止对赌亦主要考虑两点:一是对赌就意味着特殊情形下的不平等条约,同股而不同权,尤其是一些霸王条约如股息分配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超比例表决权、董事会一票否决制等等,理论上违反《公司法》;二是对赌将拟上市公司变成一个赌注,很可能导致股权和经营的动荡,甚或法律纠纷。

   在一种常见的现金对赌协议中,往往会增加股东违法违规,直接掏空上市公司现金的风险。而这些都是《IPO管理办法》中的大忌。

   所以,对赌协议在中国并不受法律保护,只是一个软约束,PE们的权益风险始终裸露于外,这到底会带来日后何种规模的纠纷,尚不得而知。

   高压禁赌影响最大的,是套利型和偏好对赌协议型的VC或PE,譬如我们熟知的红杉资本、IDG、中比基金以及一些国际大行等。

   对摩根士丹利、高盛等著名的金融财团而言,对拟上市企业的投资先天就是一个赤裸裸的套利过程,其对赌过程常常实际上等于给企业放了一笔高利贷。所以,我们看到国际投行的对赌项目常常在境外IPO,国内尤其是创业板是极少的。

   但高压禁赌并不可能真正扫清,而只会让对赌以中国特有的方式变形。

   一种变形就是在上市之前形式上清理对赌协议,而将对赌协议转入地下,披露的主合同符合证监会规定,而补充合同才包括回购、估值调整等对赌条款,甚至,只是股东间的君子协定。

   而第二种变形,就是在公开层面进行的“技术处理”。比如创业板公司机器人招股书披露,2008年5月,沈阳自动化所、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以及金石投资三方签署定向增发协议。该协议包含了对赌内容,而对赌的对象却是拟上市公司高管,避开了传统的对赌“新老股东”定义。然后其对赌内容不是新老股东之间股权交易,而是股权的公开减持和高管奖励。

   此种技术处理,还有一种改头换面的技巧,即转换为可转债。

   比如,一家浙江拟上市公司的招股书披露,2009年4月增资扩股,由此获得一笔来自VC/PE的投资款。但该款项却在2008年就到了该公司账上,列为其他应付款中拟投资款。而该笔款项的占用情况和资金成本却并未披露。这实际上隐含着一种可转债的对赌:若当业绩达标时,PE就增资入股;若不达标,则以委托贷款计高额利率。

  那些疯狂的对赌对手

   著名的对赌案件已经有很多很多,人们多对悲剧记忆深刻。

   比如碧桂园与美林的大赌局,一度让碧桂园浮亏12个亿;同在广州的恒大地产2008年时也陷入与美林等几家PE的对赌危机中,几乎垂死。此外,永乐对赌摩根士丹利和鼎晖,最终丧失控制权,太子奶李纯途的悲剧等都历历在目。

   但是,考虑到PRE-IPO十之七八的对赌比例,实际上成功的案例要多得多,至少从目前来看。

   一些疯狂的对赌项目,目前尚不知其后遗症如何。

   比如东莞勤上光电,手握现金4.3亿元,却仍然选择上市融资4.6亿元;最惊心的是,从勤上光电股东表中看到,创投企业云集,多达21家,在发展历程中存在多达12次的对赌协议。该案例是对赌协议的集大成者:现金对赌、股权对赌、上市对赌、股份回购对赌、上市时间对赌。

   再比如被奉为对赌最佳学习案例的金刚玻璃

   在该案例中,天堂硅谷、保腾创投与金刚玻璃老股东就上市时间、股权展开对赌,一度让保荐机构毫不知情而自摆乌龙,最终在证监会两次三番“关照”下清理干净后过会。强势的PE和强迫性的清理对赌协议,实际上已经对金刚玻璃的董事会和股价正常运行产生了持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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