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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与广东养老金运营模式不冲突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7日 03:14  证券日报

  ■本报见习记者 徐 科

  就“广东千亿养老资金委托投资运营是否与财政部昨日最新通知相冲突”这一话题,《证券日报》记者第一时间连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财政部发布《通知》意在规范化落实财政资金的安全,与社保基金理事会受托投资运营广东养老资金并不存在冲突。

  白景明表示,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通知》的核心意图就是要规范化落实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由于社保基金也是财政性基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是在维护财政资金的安全,强调的是这部分基金进入专户和使用规范的问题。因此财政部的通知与广东模式并不存在必然关联与冲突。

  许多专家也表示,“十二五”规划提出“稳步推进养老金投资运营”,如果中央可以监管到位,地方利用养老金委托投资运营未尝不是一种多元化保值增值的好办法,然而必须警惕的是,挪用和侵吞养老金的行为很难被觉察,因此财政部严格限制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利用基金结余进行投资也是出于安全考虑,社保基金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最根本的要求是安全,确保可以按期支付,多元化保值增值必须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数据,2010年的各省养老金结余排名上,广东居首位,为2471.4亿元;江苏居第二位,为1271.83亿元;浙江、山东分列第三、第四位,养老金结余也均在千亿元以上。

   业内人士认为,继广东省的试点之后,其他地方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短期内恐怕难有突破性进展,但是从长期来看,当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上占到一定比例时,相信市场波动性就会明显降低,市场系统性风险也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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