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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大宗交易规则将修改 约定回购扩大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 01:13  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贾华斐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已经开展了五六年的大宗交易方式即将迎来制度创新。昨日,上证所理事长耿亮在证监会组织召开的证券系统两会代表委员媒体沟通会上透露,上证所今年将考虑进一步优化大宗交易的方式。

  此外,上证所还将扩大债券报价回购试点和股票约定回购试点的范围。这些举措将使得券商利用自营债券、产业资本利用已流通的股票融资更为便利,大大丰富了证券市场的功能。

  大宗交易规则将修改

  “延长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门槛”是此次上证所修改大宗交易规则的一个核心思想。但耿亮也表示,至于时间延长多长,门槛要降到哪里,目前上证所尚处于与证监会和各证券公司沟通之中,还没有结论。

  按照目前的上证所规则,大宗交易是在收盘之后进行,交易时间是下午3点到3点半,大宗交易的交易量计入当天交易量,不计入上证所指数。而对于交易门槛的设置则是,符合300万元或者50万股其中一个条件的,即可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耿亮没有解释此次修改规则的初衷何在。但是很明显的是,延长时间和降低门槛是鼓励大宗交易的做法,将使得大宗交易较以往更加频繁。

  南方基金(微博)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微博)指出,大宗交易为买卖双方按照约定价格交易,相当于股份的划转。与股票直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相比,这种方法对市场的冲击较小,不会造成市场大幅波动。上证所此举目的或在于减小二级市场的波动。

  不过,也有机构人士认为,这样的规则客观上将更方便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而且,大宗交易的资金也是由二级市场分流而来,对二级市场还是会造成影响。

  《第一财经日报(微博)》采访的多名参与过大宗交易的人士认为,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购买股票有一定优势,二级市场针对个股的大额买卖过程中均会造成股价剧烈波动,且耗时较长,采用大宗平台折价出让或购买,成本是确定的,也较为迅速。

  股票约定回购试点将扩大

  上证所在去年年底之前推出了股票约定回购交易的试点,今年这一试点有望扩大。

  耿亮介绍,目前上证所已经批准了中信、银河、海通三家券商作为股票约定回购试点券商,今年计划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

  此外,债券报价回购业务试点也在今年扩大。耿亮介绍,该业务此前已在国信证券试点两年,今年1月份试点范围扩大到了20家券商。

  股票约定式回购和债券报价式回购的本质都有点类似于质押贷款业务。该业务对上证所和券商而言都是创新业务。

  股票约定式回购业务是指客户以持有的股票作为抵押品,向证券公司“贷款”,并支付给证券公司高于银行同时期贷款利息的业务。而债券报价回购的方向相反,为证券公司将债券质押给客户,向客户融资的业务。这两项业务目前都是通过上证所的综合平台来办理。

  可以看出,这两者的意义均在于盘活资金,只是前者更多的是盘活了股票持有人的资金,后者则是盘活了券商自营资金。

  对于一些正面临融资难问题的上市公司而言,股票约定式回购无疑是一种便利的融资方式,既可以在约定期限内使用资金,又不用失掉自己对企业的控制权。

  据了解,股票式约定回购对质押股票的种类和质押期都有一定的限制,但对募集资金的用途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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