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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好建议发行农业债支出三农企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3日 00:18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倪铭娅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2日建议,发行农业债支持“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并对提供“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的银行实行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率和营业税率。

  刘永好表示,“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是特别需要支持的群体,最重要的支持是信贷和金融支持,因此建议国家发行农业债。农业债由“三农”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等发行,发行要求应区别于公司债以及中短期融资票据,门槛要低一些、限制要少一些、容忍度稍微高一些,以支持符合条件的“三农”、合作经济组织和优秀龙头企业的发展。

  刘永好还建议,部分银行留出一定的贷款额度仅供“三农”企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贷款,并对相应的银行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和营业税率,让银行得到优惠,减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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