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宝琛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股市投资者已经达到了7000多万。但是,目前,我国境内股市股市个人投资者占比高,约占99.6%,持股市值在1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占80%以上。
应该说,我国股市投资者的特点,决定了投资者保护的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因此,就必须依靠各方力量共同来推进这项工作。因为,为投资者服务好,就是保护投资者的最直接的体现。
那么,投资者保护,保护的到底是什么?
笔者认为,投资者保护,保护的应该是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而在这当中,最根本的还是要提高投资者理性参与的意识,树立良好的投资理念。在这过程中,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中介机构,一定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要坚定不移地倡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理念。
可惜的是,我们看到,有些机构一味地贪图高收费,不顾真实情况,帮助企业进行包装,甚至造假,欺骗投资者;有的机构只顾赚取佣金,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交易,造成客户损失。同时,我们也看到,目前有一些中小投资者,盲目的跟风炒作,喜欢听消息、炒题材,迷信概念股,希望“赚快钱”、“赚大钱”。
这种不理性的投资行为与文化有关,但尤需通过制度革加以校正。
想到最近的重庆啤酒事件。
在这起事件中,中介机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在重庆啤酒研发乙肝疫苗的消息出台之初,该股股价并没有产生大的波动。但是,当券商机构投资者抛出一份份看好重庆啤酒乙肝疫苗研发前景的研究报告,再加上一个个基金纷纷买入重庆啤酒抬轿,让这些已经买入重庆啤酒的机构投资者深陷重庆啤酒不能自拔,诱使中小投资者入局深套。
不健康的心态,会直接造成投资者的损失。在这过程中,机构不仅不提醒投资者,没有尽到保护投资者的责任,反而推波助澜,这是非常不应该的。
或许,有人会说,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就应该保障投资者盈利。笔者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并不是保障投资者人人都盈利。“股市有风险”,谁都无法保证,买股票一定能挣钱。这就涉及到要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人。
笔者认为,中介机构一定要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根据不同的投资人的情况,对他们进行客观的评估、分类,全面掌握他们的具体状况,要有针对性的为他们提供与自身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服务或产品。同时,还要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不同的投资者提供差异化的服务,满足不同需求。
广大投资者是中国股市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利益应该受到最大的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应该给予呵护,大刀阔斧的深化股市改革迫在眉睫,合理的公正的制度和政策才是他们的保护神。
值得欣喜的是,在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护方面,监管层已经开始有了更进一步的动作,包括继续严打内幕交易、成立投资者保护局等。这些举措,相信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方面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同时,也会促进我国股市的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价值,进而实现各方共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