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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扩大 卫生部将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

  ⊙记者 郭一信 ○编辑 阮奇

  ⊙记者 郭一信 ○编辑 阮奇

  

  卫生部2月2日发布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强调今年将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将制订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并分析评估前一阶段基本药物采购情况,研究提出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鼓励政策。

  

  两年攻坚县级医院改革

  财政补贴成关键

  卫生部表示,今年将推动推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于非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鼓励各地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其纳入实施范围,并通过进一步研究提出鼓励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政策,推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在基本药物采购方面,则要坚持批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重点做好农村和边远地区基本药物配送工作。

  此外,今年除了要完成2012年版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订工作外,卫生部表示将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

  在完善医药企业及药品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方面,今年,卫生部将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逐步规范基本药物剂型、规格和包装,以及继续充实和增加基本药物制度监测点,完善监测评价体系。

  而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面,卫生部强调将确定300个左右人口较多、基础较好的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改革将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推进县级医院人事、编制、分配、价格、支付制度、监管等综合改革,并同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机制。

  记者了解到,目前县级医院改革试点方案已在最后讨论修改阶段,不日即将出台。目前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已在江苏、安徽、浙江等地展开,据记者获悉,卫生部今年铺开300个试点后,将计划在2013年推广至所有县级医院。据统计,我国县级医院目前共9200多家,覆盖近10亿人口,其中公立医院约占6成,今年将铺开的300家试点仅占其中5%,今明两年将成为基本药物制度推广的攻坚之年。

  基层医疗机构人士表示,根据此前乡镇医疗机构试点的经验看来,基层医疗机构用药中基本药物和廉价药物的增多对医生收入影响较大,而财政补贴仍不够充分,且服务收费机制、定价机制也不完善,因此未来改革推广顺利与否主要还是取决于未来相关财政投入,以及医疗服务定价收费机制和补贴机制的整体配套改革。

  

  跨地区医疗信息平台将试点

  方便异地就医

  在医药监管方面,卫生部表示将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机制,今年制订手术分级目录,并重点加强植(介)入类技术规范管理。今年还将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临床药师管理办法》,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卫生部表示还将建立健全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全面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并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建设。

  对于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卫生部表示将完善公立中医医院服务体系,加大中药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并以补偿机制改革为切入点,落实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任务。今年还将以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为重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

  此外,卫生部特别指出,今年将联通部分试点省份信息平台,推动地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基于平台部署整合业务应用系统,形成纵向贯穿国家—省—市—县—乡—村,横向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药品供应和卫生综合管理等主要业务领域的卫生信息化基本架构,实现试点范围内跨机构跨区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以及国家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与部分省级平台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方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异地就医、即时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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