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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修订债务重组协议

  ⊙记者 魏梦杰 ○编辑 祝建华

  ⊙记者 魏梦杰 ○编辑 祝建华

  

  ST天龙今日公告,公司与债权人青岛龙力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双方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中约定的生效条件等内容和条款进行调整和修订。

  调整后的方案为,青岛龙力同意减免公司应付的部分债务,减免后公司欠其的债务确定为1.165亿元。公司仅需向青岛龙力偿还1.165亿元后即可清偿完毕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青岛龙力同意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前用自筹资金偿还对其1.165亿元的债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欠青岛龙力2.15亿元,其中:本金1.21亿元,利息9428万元。

  双方约定,如在2012年6月30日前,公司向青岛龙力支付完毕1.165亿元,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如在2012年6月30日,公司仍未全部清偿完毕对青岛龙力所负的1.165亿元债务,则从2012年6月30日起,未偿还部分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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