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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纪鹏:改革入市制度才能解决三高超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8日 17:39  新浪财经微博

  新浪财经讯 11月28日消息,针对深交所今日发布的新版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微博)表示,光有退市制度不够,改革入市制度才能解决三高超募问题。创业板退市细则推出是中国股市在困境中展开绝地反击的第一步行动,但需要进一步制定公开谴责细则,以免引发纠纷。

  深交所今日发布新版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1.增加两退市条件(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退市、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退市);2.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借壳恢复上市;3.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即退市,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退市;4.设立30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

  刘纪鹏表示,仅仅有退市制度不够,改革入市制度才能解决三高超募问题。今天的资本市场问题,由创业板发行制度引发,入市制度直接导致三高超募,对此监管部门至今没有进行反思。他认为入市制度改革更加令人期待。

  他同时指出,新版创业板退市制度是中国股市在困境中展开绝地反击的第一步行动。

  “长期以来我们的监管体制有两个环节存在偏差,一是制度上制定的不明确、不坚决,二是执行环节大打折扣。由于退市制度细则不全,监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会遭遇公关,公关制度制定不具体会有空间 ,上市公司质量大打折扣,借壳重组存在大量寻租空间,股价上蹿下跳,过度投机。”

  他认为,深交所强化退市制度,三个条件刚性很强。但他表达了对于新增两退市条件的执行忧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退市’,何种情况下公开谴责?这让执行者遇到尺度把握空间。这种柔性强、执行难的细则容易产生纠纷,所以一定要对公开谴责制定细则,这才叫好制度。”(瑞琬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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