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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文化产业

  ⊙王剑辉 ○主持 于勇

  ■论道

  ⊙王剑辉 ○主持 于勇

  

  十七届六中全会将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到了空前重要的地位,业界因此估计,“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在GDP中的比重有望从2010年的2.75%增至5%以上达到3万亿元,新增产值超过1.8万亿元(其实在中央文件中并未给出产业增长的时间表)。有人甚至以“美国的文化产业占GDP的20-25%”这种惊悚数据为由,预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巨大。笔者感到有必要理清数据误区,真正理解政策目标的长期性、可能带来的结构变化及其对投资的意义。

  美国的文化产业的确十分发达,2010年的销售收入约7665亿美元,相当于GDP的5.3%,年均增速4.4%。从业人员555.8万人,与欧洲的600万人相近,占全国就业人数的3.6%。自2002年以来,全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12%-16%之间。它包括演艺和观赏体育运动(包括各种赛事、运动队和俱乐部)、博物馆和历史遗迹、博彩娱乐和休闲、出版(非网络和电子类)、影音制作和电视广播(非网络类)。行业企业分为纳税和免税两大类,75-80%的收入来源于前者。从销售额看,出版、广播电视、博彩娱乐和休闲子行业位居前列,销售额行业占比分别为42.3%、15.0%和14.8%,包括著名的好莱坞在内的影音制作业屈居第四(14.5%)。

  以我们的国情,在5年内依靠内生动力实现文化产业接近翻两番,就意味着产业平均年度增速超过20%,实现难度很大。统计局的数据表明,自2006-09年,全国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分别为14.9%和10.8%;而包含教育在内的文教娱乐及服务类支出增速分别为9.8%和3.7%,显著低于整体消费增速。从支出构成来看,城镇居民的文教娱乐支出在城镇支出总额中占比9.8%,比06年还减少了1.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的支出占比为8.5%,较06年下降1.8个百分点。根据2010年统计局对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使用情况的调查,城镇和农村居民当年文教娱乐类支出占比12.1%和8.34%,比2002年下降了2.89个和3.13个百分点。尽管包含教育支出,但上述数据起码说明文化娱乐类支出在居民各类支出中的地位是比较靠后的,改变这种局面需要综合推动和长期努力。

  中长期来看,大幅提高文化产业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比重,需要依靠政府的经济结构调整措施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普及完善。当前第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10.3%、46.3%和43.4%,具有较大提升空间的是第三产业,不过二、三产业间的转换需要时间较长;2005-09年的5年间,第二产业比重仅下降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了2.9个百分点;在转型政策的推动下,产业间的结构调整有望在10年内初见成效,届时第二产业比重可降至40%左右,包括文化在内的第三产业比重有望升至49%。第三产业内部也有调整空间,2010年房地产业在第三产业增加值中的比重高达12.9%,比金融业还高出0.8个百分点,仅次于批发零售业;在地产新政的压力和文化新政的鼓励下,部分资源会自房地产业流向文化产业。由于文化产业本身定义宽泛,边界模糊,不少相关行业也会被“划入”或沾政策的光,比如IT、旅游等行业;中央文件也首次将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归入新兴文化产业;这不仅增加了文化产业的规模,更为相关行业增添了新的投资题材。从城乡居民支出结构上看,人均教育、医疗支出约1235元/年,相当于文化娱乐的1.6倍;若能通过强化义务教育和医疗保障来减少教育和医疗方面的开支,文化支出就能显著增长。对于投资者而言,政府文化产业政策的推出与落实,将导致产业和行业结构的此消彼长,推动部分行业的共同繁荣,应当相应调整投资思路。(作者系西南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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