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因打字疏忽造成公告多字现象,现将公告中"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决议"内容作以更正。
原公告内容:
根据控股股东单位提名同意增补王志伟先生、成钧先生、陈学志先生、谢以明先生、张金铸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
更正为:
根据控股股东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同意增补王志伟先生、成钧先生、陈学志先生、谢以明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股东单位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同意增补张金铸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
特此公告更正,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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