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丁冰
2011年10月29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卸任。
9年前,即2002年10月,吴定富担任中国保监会主席伊始,其重实干、抓实效的工作作风就让业界为之一振。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他先后走访了在京的各家保险公司,迅速掌握了监管对象的第一手资料,为此后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在其影响下,各地保监部门也大兴调研之风。
业内人士这样评价吴定富——冷静而敏锐,对宏观经济形势和保险业发展趋势的判断极具前瞻性。他时常告诫保险业的高管们,要以政治经济学的眼光来看待保险问题。而在实际工作中,他更是把保险业的发展坚定地融入国民经济发展大局中。
从保险业开放初期的“加速发展、做大做强保险业”到国际金融危机后的“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保险业在吴定富“掌舵”9年之后已今非昔比。截至今年上半年,保险业总资产达5.75万亿元,在金融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同时,通过不断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目前保险机构已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积极务实 着眼发展
吴定富的实干作风来源于基层工作多年的历练。现年65岁的他,阅历丰富,历任湖北省广济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湖北省黄冈地区行署副专员,湖北省审计局副局长、局长、湖北省审计厅厅长、国家审计署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组长、中纪委委员、中纪委常委、中纪委秘书长等职。
他赴任保监会之时,正是我国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要在2003年底放开对外资保险公司所有业务限制,实现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的关键时期。而在2002年,我国保险公司只有42家,总资产只有6000多亿元。我国保险业是否能承受外资的“零距离”竞争,最终化险为夷,这一度成为金融界关注的焦点。
此时,吴定富将目光聚焦于“发展”上。他积极主动,逢会必讲“发展”二字。后来的事实也表明,经历了全面开放的考验,我国保险业并未因外来冲击而萎缩,反而实现了跨越式大发展。特别是2002年以来,中国保费收入的世界排名平均每年上升1位,截至2010年底,排名居第6位,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保险市场;全国实现保费收入1.47万亿元,保险赔付超过3200亿元,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全国保险公司146家,总资产达5.2万亿元,呈现出“以我为主、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对外开放新局面。
保险业要实现发展,必须“双轮”驱动。除了保险主业之外,保险资金运用至关重要。吴定富领导的保监会近年来不断致力于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特别是2004年10月,保监会会同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使得保险机构投资者直接涉足股市成为现实。在切实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保险资金投资涉及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股票、基金、公司股权以及境外投资等多个领域。
2006年6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该意见简称“国十条”,被吴定富评价为“保险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将保险上升为国家战略,从保险业社会稳定功能和保险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这两大趋势上,绘就了未来保险业的发展蓝图。
其中“国十条”有关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定,包括提高投资资本市场比例,参股商业银行、境外投资、投资资产证券化,投资不动产、投资创投企业等,意味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瓶颈已全部打破,也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多元化运用新时代的到来。
敏锐果断 铁腕监管
作为一名监管者,吴定富的果断和魄力让其在业内拥有“铁腕”之称。从2005年开始,保监会把对保险公司的行政处罚向社会公布,全方位提高保险业的透明度和诚信度;在每年的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吴定富的脱稿讲话成为一大特色,他直陈行业弊端、警示行业风险,其语意殷切,令在座保险业高管和地方监管部门人士为之动容。
特别是2008年以来,吴定富针对新的外部环境和行业发展阶段,及时调整保险业发展思路:一方面督促保险公司调整业务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内涵价值;另一方面“出重拳、下狠手”整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保险欺诈、商业贿赂等行为。
在审计署工作的经历,让吴定富对风险控制有着深刻的理解,他试图建立一个完备的制度框架,解决保险业发展中的问题,而非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经过积极探索,目前保险业借鉴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核心监管原则,引入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制度,初步形成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管“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构筑了以公司治理和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防范风险五道“防线”。
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颁布实施,更是从法律的高度规范了保险业的发展,保监会推进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进入新阶段。
锐意改革 创新求变
作为改革者,必须始终保持敏锐的嗅觉,更需要站在市场前沿。吴定富上任之初,就着力于“三个转变”,即以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为基础实现组织形式的转变,以保险公司境内外上市为契机促进管理体制的转变,以巩固和发展改制上市成果为新起点推动经营机制的转变。
如今这些都已变为现实。保险企业在金融业中率先实现境外上市:2003年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相继实现海外上市。其中,中国人寿创造了当年国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额的纪录。2004年,中国平安成为我国第一家以集团形式境外上市的金融企业。截至2010年底,共有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平安集团、中国太平、太平洋保险集团5家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通过改制上市,保险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经营理念明显转变,为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1年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保险业发展步入新的阶段。尽管自2008年保险业“调结构”已初步取得一定成效,业务质量和内涵价值有所提升。但是,结构调整也面临如何进一步深化的命题,对此,吴定富指出,“十二五”是继续推进保险业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的关键期。“监管机构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提升保险监管能力的根本途径;保险公司要继续调整业务结构,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在转变发展方式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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