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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明确1.8万亿水利投资思路 3600亿元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本报记者 郭力方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10月12日在京召开的“当前水利形势和‘十二五’规划方面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水利部已就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到2020年完成水利投资达4万亿元”的政策目标形成初步思路,其中明确,到2015年,全国水利投资总额将达1.8万亿元,其中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将占20%。

  与此同时,为保障资金落实到位,水利部还将出台各级地方目标责任制度及重大专项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主投农田水利建设

  水利部总规划师周学文在会上介绍,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到2020年水利投资达4万亿元”的目标要求,全国水利投资总额将达1.8万亿元,主要用于四个方面,其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约占20%,防洪工程、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能力提高工程,以及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资金分别占38%、35%和7%。

  周学文表示,为确保各领域资金落实到位,水利部会同多部门明确了这些水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其中有中央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的投资和财政的专项资金,以及中央及省级层面设立的水利建设基金。此外,还包括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从土地出让收益里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农田水利专项资金。最后是充分利用银行贷款,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区设立了水利投融资平台。

  他指出,一系列投资均将确保“十二五”水利建设的各项目标如期完成。据了解,即将出台的《全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要分别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0万亩,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饲草地500万亩。

  农田水利资金全国统筹

  今年7月,财政部会同水利部联合下发《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地方国库中实际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等相关成本性支出项目后,按10%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业界普遍认为,这一《通知》的发布,通过明确土地出让收益的范围,为专项资金的计提和结算提供了明确依据。有分析指出,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收益总额为2.6万亿,如果以此为基准提取10%,意味着今年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可达2600亿元。

  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由于全国各省区土地出让收入存在地区差异,中西部地区远少于东部,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投资需求主要在西部,因此就造成了东西部水利建设资金投入需求比的严重失衡。据了解,全国土地出让收益当中60%以上在东部地区,其中土地出让收入最多的10个城市占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的比例达到了32%。

  对此,水利部副部长矫勇表示,为进一步解决各地区资金投入不均衡问题,财政部会同水利部等多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提取的全国统筹方案,将于不久后出台。他指出,目前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在一些省份已经实现省内统筹,例如在广东省提取的10%土地出让收益中用于全省统筹的资金比例已高达45%,这为实现资金全国统筹打好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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