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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价格条例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 03:09  证券日报

  《陕西省价格条例》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据了解,《陕西省价格条例》亮点突出,明确了政府职责,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将价格调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定价成本监审、定价听证论证、价格监测、价格认定、价格鉴定、收费证审验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此外,《条例》还增强了细节的可操作性,权责明确。陕西省物价局要求全省各级物价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创新价格监管方式,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积极完善价费政策,重点解决民生价格问题。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价格问题,加强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价费监管,重点关注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城镇低保困难人群、灾民等特殊群体的困难,依法制定并认真督促落实各项扶持低收入群体的价费优惠政策,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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