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企业所持铁路建设债利息所得税将减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0月10日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改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