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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创业板五大问题 未变相提高上市门槛

  业绩出现波动是正常现象 高度重视“突击入股”问题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微博)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日就市场上反映的创业板成长性、上市门槛、“三高”现象、落实定位和“PE腐败”五大热点问题进行回应。这位负责人表示,创业板公司业绩出现波动是正常现象,证监会没有变相提高创业板上市门槛,已加大对“突击入股”现象的监管力度。

  这位负责人表示,“突击入股”成为证监会高度重视的问题,已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一是加大“突击入股”的信息披露,增强“突击入股”行为的透明度。二是强化中介机构对“突击入股”行为的核查责任。三是延长“突击入股”股份锁定期,对于发行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增资或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出的股份,要求受让人承诺自公司变更登记完毕之日或上市之日起锁定3年。

  她说,创业板自设立以来,证监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不存在变相提高业绩门槛的情形。

  部分市场人士反映“创业板企业业绩水平远远高于其最低门槛”,对此,这位负责人分析说,一方面,随着近年来我国创新经济发展,以及金融危机后经济企稳回升,涌现出一大批创新能力强且具备一定盈利水平的企业;另一方面,保荐机构从自身情况考虑,在推荐企业时往往优先推荐盈利水平相对较高的企业。

  部分创业板企业业绩低于市场预期,该负责人表示,总体上看,创业板企业保持了较好的成长性和较强的盈利能力,创业板已上市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平均增长32.64%,利润同比平均增长22.89%,创业板市场已涌现出一批高成长公司。

  部分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或季节性因素,业绩出现较大波动。从根本上讲,这是由创业企业自身特点所决定的。创业板企业大部分处于成长期,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同时伴随规模小、商业模式不稳定、经营风险相对较高的特点,业绩出现波动是正常现象。

  这位负责人表示,创业板现阶段的重点导向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契合。统计显示,截至8月底,创业板已上市企业中,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行业的企业占比87.89%。

  她说,创业板“三高”的核心是发行定价问题。在创业板市场设立初期,投资者预期积极,参与热情较高,出现新股发行市盈率大幅走高的情况。随着市场各方对新股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加深认识,买卖双方博弈加剧,高定价出现破发,甚至中止发行,有效抑制了盲目定高价的情况,市盈率出现理性回归。2010年四季度,创业板平均发行市盈率为90.56倍,2011年6月以来已降至36.08倍,最低已降至18.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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