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1年8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的《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中一处因出现打印原因的错误,现需更正如下: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第一节”中“五、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第(二)中第6点第二段:“根据交割日(2011年6月15日)审计报告,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2009年3月31日)至交割日(2011年6月15日)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为156,288.53万元。” 。其中,“标的资产”为打印错误,现全段更正如下 :“根据交割日(2011年6月15日)审计报告,名城地产自评估基准日(2009年3月31日)至交割日(2011年6月15日)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为156,288.53万元。”
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第二节”中“五、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第(二)中第6点第二段:“根据交割日(2011年6月15日)审计报告,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2009年3月31日)至交割日(2011年6月15日)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为156,288.53万元。” 。其中,“标的资产”同样为打印错误,现全段更正如下 :“根据交割日(2011年6月15日)审计报告,名城地产自评估基准日(2009年3月31日)至交割日(2011年6月15日)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为156,288.53万元。”
特此更正,并因此给投资者阅读带来不便表示歉意。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