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博鳌讯 记者熊欣报道
他表示,房产税改革方向应肯定,但公众没必要恐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18日在“2011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房产税的改革方向应该肯定,要对房产税“有耐心”。他还特别肯定了上海、重庆率先试点房产税。他从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等内在逻辑进行了一番详解。
贾康表示,在中国要完成社会经济转轨、真正构建可持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房产税(即经济学上所说的不动产税)的改革方向应该肯定。对应于中国地方税收体系不成型来看,房产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对应国民经济中房产调控需要标本兼治这个角度,以及从中国收入分配需要有效遏制差异扩大来看,房产税改革也是非常必要的。
在他看来,房产税改革在四个方面显示出不可忽视的正面效应。首先,中国税制结构有直接税比重偏低的问题,要建造一个合理的税制应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而不动产保有环节税收改革,是中国整个税制合理化的必要环节。第二,房产税改革对中国地方税收体系建设有重要意义。目前,地方政府除了土地批租环节之外,很难取得大比例收入支撑。这也导致靠土地批租形成的短期行为进一步扩大。第三,对应国民经济中房产调控需要标本兼治这个角度来看,房产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不动产税能够支持房地产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压抑房地产泡沫,使其正面效应能更好贡献于国民经济全局。第四,从有效遏制收入分配差异扩大来看,房产税改革也是非常必要的。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抑制两极分化,不动产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是必须要用到的工具。
贾康还指出,房产税改革要领上特别关键的一点,是要进一步营造开明的氛围和给社会公众必要的信息,使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能够吃定心丸。在现实中,对于房产税政策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一度造成比较普遍的恐惧。贾康表示,“必须使大家预期明白,房产税无论怎么演进,在中国都不会覆盖所有成员家庭里的第一套或者家庭人均一定标准下那个单位面积的住房。”因为这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基本住房条件。
在房产税试点范围是否需要扩大、何时扩大方面,贾康认为,“我们现在应该考虑试点方案的进一步优化,然后再考虑怎么去扩大覆盖面。”他还表示,经济手段里面的税收是不可忽略的组合工具,房产税调控长此下去,效果就会明显体现。行政性的调控手段只是过渡性的,而保障房以及房产税才是长期影响房地产的最重要因素,对于房产税,“还需要耐心”。
然而,房产税改革必须当机立断地推进。他说,“大的方向确定了,就必须承认中国路径依赖、渐进改革。在某些有争议不可能取得完全共识的具体改革事项上,比如说房产税改革,必须注重先做试点,在试点的经验初步总结和体制框架初步构建后,再向前推进。”
贾康表示,房产税的效果需要一定时期才能显现,不能指望一蹴而就。同时,房产税是按年征收的,接近年底的时候才好判断这一年两个试点城市可以收多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