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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自2011年8月26日开始,委托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对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实施分红派息工作。

  1.派息方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95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2.分红地点及时间安排:股东可根据情况,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公司账户卡、股权确认书等证件到下列地点领取: 8月 26日至8月31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到登记公司营业厅(济南市泺源大街173号)领取; 9月2日上午9点半至下午5点在本公司(蓬莱大辛店镇黑岚沟村东)领取; 9月3日至9月8日上午8点至下午5点到蓬莱金创集团公司(蓬莱经济开发区上海路1号)领取; 9月15日以后,尚未领取红利的股东,持本人上述有效证件到登记公司营业厅领取。

  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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