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8月5日8日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开展了相关核实工作。经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止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影响股价波动的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没有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安排。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