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8月4日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处获悉,根据其与相关银行之间签订的《股票分配协议》之约定,将其作为代理行履行《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而持有的本公司9,600万股股票进行划转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1,702.5004万股股份划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指定账户、277.1070万股股份划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奉化市支行)指定账户、10.5344万股股份划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六安分行)指定账户、790.7519万股股份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普陀支行)指定账户、519.1903万股股份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阜阳分行)指定账户、786.0053万股股份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六安分行)指定账户、401.0231万股股份划转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金山支行)指定账户、454.1859万股股份划转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陆家嘴支行)指定账户、237.5581万股股份划转至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74.4642万股股份划转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东方支行)指定账户、125.7257万股股份划转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指定账户、197.9650万股股份划转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88.2251万股股份划转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金山石化支行)指定账户、163.2586万股股份划转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指定账户、160.4012万股股份划转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指定账户、1,029.8534万股股份划转至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166.0236万股股份划转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六安分行)指定账户。
本次分配完成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持有本公司 2,415.2268万股股份(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所持股份这次未划转,仍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代持)。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