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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项目招投标违规违法的魔咒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1日 07:37  理财一周报

  理财一周报记者/蔡燕兰

   “部分项目在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等方面违背国家招投标规定,有的甚至非法转分包。”

   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关于2010年审计工作报告时披露,京沪高铁建设中,合同金额44.46亿元的施工、监理和咨询等项目尚未招标,相关公司就已进场开展工作。

  灰色地带

   审计报告指出,2003年至2010年,所属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受铁道部委托管理全国铁路客站站房建设工作,在未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情况下,以设计方案竞选方式开展全国客站建筑设计方案预审、征集、评审等招标工作,确定客站建筑勘察审计单位。截至2010年底,共向各投标单位收取上述业务收入2399.45万元,其中2010年为484.14万元。

   这是今年以来审计署在公布的审计报告中第二次提到铁路项目建设的招投标问题。2011年3月23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2010年跟踪审计结果》,首次以官方角色,揭开了高铁招投标背后的灰色利益带。

   审计结果指出,中铁一局、三局、四局、十二局、二十四局和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北方工程有限公司7家单位在2009年审计时就被发现用假发票入账,2010年审计时又被查出虚假发票365张,金额5312.95万元。

   审计结果显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工)、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设)等公司均名列其中,同时它们被指在京沪高铁项目招投标中,排斥潜在投标人,违规获得工程合同,总涉及金额达4.9亿元。

   此外,审计结果还指出,2009年6月,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发布准入铁路客站装修装饰和幕墙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后,京沪公司在曲阜东、常州北等站房工程招标中,与名录内的中铁建工、中铁建设两家企业签订站房装修装饰工程合同6份,排斥了潜在投标人,涉及金额4.9亿元。

  流程挑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等规定,招标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六步。

   第一步是招标人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公告须载明招标人信息;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资金来源;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评标的标准和方法,等等。

   第二步是资格预审,即在招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步便是投标人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最短不少于20日。

   第四步是开标。通常在投标有效期后才进入开标阶段,即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招标人当众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

   第五步是开标之后的评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评标是招标投标中最为重要的阶段,评标能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决定了整个招标投标是否公平和公正;评标的质量,决定了能否从众多投标竞争者中选出最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中标者。

   第六步是定标,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30个工作日。一般应确定在评标中“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流程步步衔接,但实际的招标却是另一番景象。

   以今年初曝光的山西晋城女企业家丁书苗案件为例。

   2011年1月上旬,丁书苗涉嫌在香港洗钱,随后被牵扯出其子公司涉嫌高铁招标腐败。

   据悉,丁书苗关联公司中铁泰可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了京沪高铁的声(风)屏障竞标。据当时媒体报道称,铁道部为中铁泰可特“量身定做”了京沪高铁声(风)屏障项目,该项目内定中标单位为中铁泰可特。

  屡禁不止

   虽然项目招投标可参照国内《招标投标法》,但是业内人士依然指出《招标投标法》存在几大缺陷。

   其中一大缺陷就是,对招标采购合同签署后的情况无法监管。而这也导致许多中标供应商与采购部门串通,增添或更换项目材料或服务,甚至变更原先招标合同的内容。

   “之前在业内的确有这样的说法,如果是技术比较简单的高铁项目,招标比较公开;如果是技术比较难的部分,则通常内定中标对象。”京沪高铁上海段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为了避免引起市场注意,对这部分内定中标的项目,项目业主通常会再额外邀标,邀请两至三家企业共同参与竞标。

   该人士表示,除了内定之外,即使在较为公开的项目竞标中,业主通常也会选择报价比较低的单位,“像这种较为公开的项目,要求的技术含量较低,业主一般会选择价格比较低的单位。”

   备受诟病的是,铁道部集采购、运营、监管于一身,缺乏独立的监管机制,缺乏统一的信息披露渠道。另外,部分招投标及采购环节都是交付给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的,中介环节的腐败屡见不鲜。

   中国工程院院士、高铁权威专家王梦恕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取消铁路招标中介。他认为,“招投标中很多问题出在中介环节,他们利用社会关系搞投标,收取中介费。”

   据王梦恕透露,这些中介组织中包括一些退休干部、企业资深老员工等,他们利用各自老关系,从事各种招投标的灰色交易。亦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铁路招标不合规甚至腐败的症结所在。

   审计署公告指出,京沪高铁建设项目除了存在招投标不合规,还存在虚开或伪造发票入账、资金和财务管理不严格、执行制度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业内知情人士坦言,高铁工程建设资金量大、范围宽、管理环节多、链条太长,在项目审批、工程预算、工程招标、设备选购、工程款结算等多个环节,容易出现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王梦恕认为,要防止腐败,工程建设应尽快采用“总承包”形式,业主选定总承包商后,勘察、设计以及采购、工程分包等环节直接由总承包商确定分包。从而避免发包主体主次不分的混乱状态,也可避免执法机构过去在一个工程中要对多个市场主体实施监管的复杂关系。

  身陷囹圄的部分铁路官员

  2006年3月16日

   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刘志祥因涉嫌故意伤害、贪污受贿,被押上了湖北宜昌市中级法院的法庭,后被宣判死缓。刘志祥被指控伙同他人贪污公款1227万元,收受贿赂1439.8万元,并有100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2008年1月15日

   北京铁路局原局长李树田以及其妻子王书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谋取了巨大非法利益,李树田、王书琴因犯受贿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5年。

  2008年3月10日

   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乌鲁木齐铁路局原局长宋德玺被带走,据铁道部纪委查明,宋德玺涉嫌贪污人民币2400万元、10万元美元,受贿人民币110万元,滥用职权涉及人民币金额1600万元及包庇等违法犯罪。

  2008年2月13日

   哈尔滨铁路局原副局长郝雪斌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2001年至2007年,郝雪斌多次非法收受、索取贿赂共计205万元人民币、99890美元、11万卢布。

  2009年11月24日

   铁道部政治部原主任何洪达因受贿案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2011年2月15日

   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因为严重违纪被中纪委调查,并被中组部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一职。

  2011年2月28日

   铁道部会议宣布,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微博 专栏)被停职审查。最近有媒体报道,张曙光的银行存款为28亿美元。而身为司局级的张曙光,一个月的正常薪水大约为8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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