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今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北京卷石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卷石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我公司的5005万股股份全部过户给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转让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17%,全部为限售流通股。
至此,北京卷石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500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17%,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此次股权过户完成。
特此公告。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