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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明确经适房基准价 家庭产权比不超七成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4日 03:11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记者 孙玉

  记者从上海市住房和保障管理局获悉,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定价将包括项目结算价格、销售基准价格、单套销售价格。同时,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和政府投入不同,购房家庭产权份额将不超过70%。

  上海市房管局在《关于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定价问题的有关说明》中指出,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包括项目结算价格、销售基准价格、单套销售价格。其中,建设项目结算价格由政府通过设定合理的项目招投标价格评定标准等定价方式,与开发建设企业确定,基本由土地开发成本和工程建设成本组成,主要包括土地取得费用、开发项目前期费用、工程和配套建设费用等,但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大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费用以及政府减免的各种税费等。

  销售基准价格以项目结算价格为基础,充分考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兼顾相邻区域内多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之间的价格因素,并参考周边相同质量的普通商品住房近一个时期的市场成交均价,经综合平衡后确定。在销售基准价格基础上,根据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上下浮动幅度。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按照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确定,浮动幅度不超过±10%。

  上海市房管局表示,今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在全市10个中心区和3个有条件的郊区分步有序推开。除闵行、青浦两区的房源自筹解决外,其余11个区的房源均从市统筹项目中供应安排。由于此次面上推开的房源项目较多,不同地段区域的项目销售基准价格和周边市场房价的实际情况各有不同,房源销售基准价格和产权份额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和政府投入的不同,分为三类:第一类、购房人产权份额占70%,销售基准价格在5000~6000元/平米左右,包括浦东周浦、航头,闵行浦江,松江泗泾,青浦华新基地共8个项目;第二类、购房人产权份额占65%,销售基准价格在6000~7000元/平米左右,包括青浦诸光路,嘉定江桥、南翔,宝山顾村基地共4个项目;第三类、购房人产权份额占60%,销售基准价格在8000元/平米左右,包括浦东三林、宝山庙行共康共8个项目。

  据悉,自2009年12月起,上海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供应试点在徐汇、闵行两区开展。

  根据有关专业机构的统计测算,三处房源的销售基准价格约占周边一年内普通商品住房市场成交均价的65%。根据试点供应房源的实际,并让购房家庭得到一定的实惠,经上海政府有关部门研究确定,试点供应的三处房源,购房家庭占今后上市转让总价款的分配比例设定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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