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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标价5.8元年糕实收300元 标售价差超50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1日 02:48  证券日报

  据《 京华时报》报道,标价5.8元的年糕,结账时却被收了301.92元。前天中午,市民马先生在沃尔玛超市购物,回家后发现商品中年糕实收价格高出近300元,生气的马先生随后找到超市要求5倍差价赔偿。昨天, 沃尔玛方面承认,确实存在价格误差,并承诺赔偿马先生5倍差价。

  前天中午1点左右,马先生来到沃尔玛大郊亭店购物,购买了年糕杨品牌的一块年糕,标价是5.8元。结账时,收银员刷商品条形码,无意中刷上两个年糕杨价格,第1个价格是301.92元,第2个是5.8元。收银员及时发现并作废第2个款项。马先生由于当时购物较多,共花费1249.6元,因此并未发现异常。

  ◎沃尔玛超市这种行为无论有意无意,都涉嫌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按超市方曾作出的声明要求5倍赔偿,并可要求超市方作出书面道歉,也可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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