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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调控目标应与房价收入比挂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5日 05:27  证券时报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

  房价调控目标应与房价收入比挂钩

  2011年全国房价收入比或降至7.19,回归合理区间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目前,已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中,房价调控目标多与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昨日发布的报告指出,衡量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最佳指标是房价收入比,建议全国和各地都应考虑将房价收入比列为衡量房价是否合理的标尺。报告还认为,2011年全国房价收入比将有所下降,进一步回归合理区间。

  新“国八条”规定,2011年各城市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目前截至公布期限只有不到一周的时间,但已公布调控目标的仅有丹东、银川、榆树、佛山、沈阳、贵阳、昆明、岳阳以及山西省的20多个城市等二三线城市,并且多数以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参照标准,而并未考虑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长期看,房价涨幅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相匹配是合理的,但对于部分房价已经偏高的城市不一定合理。他认为,衡量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最佳指标是房价收入比,建议全国和各地都应考虑将房价收入比列为衡量房价是否合理的标尺,可将全国的合理区间设定为 6~7,不同层级的城市可有所差异,比如一线城市设定为9~10等。

  据了解,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该指标主要用于衡量房价是否处于居民收入能够支撑的合理水平,它直接反映出房价水平与广大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安居乐业。

  报告指出,2010年我国的房价收入比为7.76,总体接近合理,略偏高。而10大典型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呈上升趋势,根本原因是典型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另外,我国房价收入比水平地区差异较大,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尤其是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等,房价收入比最高均超过10,存在一定程度的房价泡沫;而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房价收入比相对较低,房价泡沫还不明显。

  在“国八条”的严厉调控下,今年2月份以来,全国楼市已经开始降温。报告预计,2011年全国新建商品住宅成交价格持平或小涨,涨幅可能为5%左右,而部分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有可能较2010年小幅下跌。若按 2011年全国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不变,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2平方米,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10%计算,则2011年全国房价收入比将降至7.19,进一步回归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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