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1年3月15日、16日、17日)触及涨幅限制,且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经询问控股股东并自查后认为,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1年3月15日、16日、17日)触及涨幅限制,且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控股股东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征询,长江出版回函称:长江出版传媒集团2011年3月17日致函*ST源发,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已配合*ST源发将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及有关信息于2011年3月15日进行公告。除此之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