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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商品房将推明码实价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7日 03:47  证券日报

   据《京华时报 》报道,日前,中消协联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宣布在大型连锁超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等四大领域推行明码实价。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近期还将推出商品房明码实价管理规定,商品房将实行一套一标价,其标价不得超过申报备案价格。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表示,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要求商品房明码实价的相关规定,将在近期推出。按照规定,开发商必须一次性公布房源,每一套商品房、代办业务的费用和及物业费用都必须明码实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再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许昆林表示,开发商可以在标价的基础上打折、降价,但标价不得超过申报备案的价格。只有再申报备案价格后,价格才能根据再备案的价格更改。明码实价不会搞一刀切,条件成熟的领域就会推行,慢慢改变消费者议价的习惯。企业应按承诺去做,并接受大众监督。

   ◎明码实价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商家的虚假打折等行为,已经扰乱了市场秩序,诱导消费者不理性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将推行的明码实价也不应随意标价,而应该是“不注水的价格”,即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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