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3证券简称:科泰电源公告编号:2011-1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因业务需要,2011年度需继续与公司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松峰、严伟立、戚韶群以及副董事长蔡行荣发生提供贷款担保和租赁办公场所持续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子公司科泰能源借款担保
(1)2010年3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与香港大新银行签订分期付款借款合同,于2010年5月14日向香港大新银行借款HKD6,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0年5月14日至2015年4月14日。
按照合同约定,需向香港大新银行按月分59期还本付息,每期偿还本息HKD116,295.40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已偿还本金HKD630,179.93元。
(2)长期借款保证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向大新银行借款HKD6,000,000.00元,主要担保情况如下:
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担保HKD6,000,000.00元;
②戚韶群、谢松峰负无限责任担保;
③严伟立担保不小于HKD12,000,000.00元。
此项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的事项将延续到2011年。
2. 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
2009年7月1日,公司汕头分公司根据开展经营活动的日常办公需要,与副董事长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公司汕头分公司向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租赁其位于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赁建筑面积254平方米,每月租金2,592元,租赁期限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公司汕头分公司目前已与蔡行荣、许文卿签订续租合同,承租汕头市金砂中路86号友谊国际大厦1802室,租金不变,租赁期限为24个月,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需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0年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子公司科泰能源向大新银行借款1,200万港币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经2010年3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2010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0年8月1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关联交易(报告期)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对2009年7月1日公司与副董事长蔡行荣、许文卿夫妇签署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予以追认,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关联方情况
谢松峰、严伟立、戚绍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行荣为公司副董事长,公司股东上海荣旭泰投资有限公司之股东;许文卿为蔡行荣之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自然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定价依据
公司汕头分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是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为根据银行要求的担保条件进行的,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比例很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日常关联交易审核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及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谢松峰、严伟立、马恩曦、蔡行荣先生回避表决。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本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2011年3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及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七、公司关联交易的趋势展望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公司未来将继续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交易定价公允,以进一步规范经常性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并根据需要逐步降低关联交易比例。
八、备查文件
1、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及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3日